系统发布时间:--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威远县“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试点工作服务项目。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威远县“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试点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 &;&;&;&;项目内容和说明:根据时任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年月日作出重要批示:“四川大学邓玲教授于年月日提出了设立“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制度,建设中国特色学习型社会的建议”,对于提高全省居民素质、劳动力知识更新和技能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可在省内选择试点,请人社厅牵头听取意见并提出方案。年月日省人社厅同意内江市威远县开展“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活动试点工作。 &;&;&;&;&;三、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因“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制度是由成都格润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院长即四川大学邓玲教授邓玲与其团队通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总结出的一种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和知识水平,探索走向建设中国特色学习型社会道路的制度。由于该项目是采购“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制度在威远试点的一个培训服务项目,具有其特殊性,该制度的提出机构“成都格润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合伙)”属于该制度的创造者,在现阶段没有对外授权专利,是唯一的培训者和服务者。这次试点根本是制度创新,设立“公民义务授课与知识更新”制度。通过“培训培训者”的方法实现,采用独有的、专业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