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本级)
项目名称: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
标项二
标的名称:
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绍市文广旅【】号)文件精神。()《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的下属部门绍兴剧院是《越乡莲歌》大舞台的演出基地,担负着宣传绍兴戏曲、发展本土艺术的重任,以低票价、免费赠票形式惠民、为民,是绍兴文化惠民的固定宣传场。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符合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款。鉴于以上情况,《越乡莲歌》惠民大舞台演出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进行采购。()文化大巴下基层演出服务项目:年绍兴市政府出台的开展“文化大巴”直通车服务意见中(绍市宣发()号)第二条第一点明确规定:绍兴市本级“文化大巴”由绍兴市文广局组织,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承办。绍兴市委宣传部定向配置给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文化下基层演出专用车辆“文化大巴”,要求演出公司为政府完成其公益演出任务。 从年以来,绍兴市演出有限公司“文化大巴”,一直担负着市委市政府送戏下乡演出的政治任务。若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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