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沙市第四医院扶正抗感合剂等中药制剂委托研发、申报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公众号“医疗采购”—自助服务—小程序、或微信小程序“医疗招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四医院扶正抗感合剂等中药制剂委托研发、申报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长沙市第四医院扶正抗感合剂等中药制剂委托研发、申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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