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宁消防站阳光房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宁消防站阳光房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大宁消防站阳光房建设(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条件的,其投标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注: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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