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莲都区峰源林业工作中心站 项目名称:莲都区峰源林业工作中心站公务用车购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莲都区峰源林业工作中心站公务用车购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辆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峰源林业工作中心站使用的车牌号浙奥铃牌执法执勤机动车购置于年,已投入使用超过年,达到报废年限,符合《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浙委办发〔 〕 号) 文件规定的车辆处置条件。经主管局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要求更换林业站公务用车的请示( 莲生林〔 〕 号),根据忠宝第号批示件,莲都区财政局同意对车辆进行评估后公开拍卖处置,购车经费建议在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年初预算项目调剂解决。现执法执勤用车已拍卖,需新购置。 基层林业工作需要进行防火巡查、林区内违法行为的监督与查处,经常深入偏僻林区及山头地块,林区内山高路远,崎岖难行,普通公务用车难以吗,满足工作要求,皮卡越野车其性能使用更加适合野外作业。通过使用性能、资金预算及售后服务三个方面考虑,最终拟确定三款车型东风牌皮卡、长城皮卡、江铃皮卡符合林业野外作业需求,为意向车辆通过政采云采购最终确定中标车辆,现因政采云反向竞价和询价功能关闭,无法进行反向竞价和询价,根据三款车辆的综合性能、资金预算、售后服务综合考量,最终确定丽水市福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铃牌皮卡车符合上述要求。根据以上原因,我单位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丽水市福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市福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丽水市绿谷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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