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气象局徐家汇科学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气象局徐家汇科学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万元/年 采购需求:上海市气象局徐家汇科学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包含物业综合服务、设备设施维护服务、保洁服务、会务保障、活动室管理服务及后勤保障等内容,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招标项目的有效期限为二年,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次采购有效期为二年,如双方合作良好,视合同执行情况,经考核合格,在双方协商同意情况下,可自动续约;如果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不满意中标(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采购人可以进行重新招标;且本合同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二年,并分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号附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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