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移动式医用射线摄影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沙坪坝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移动式医用射线摄影系统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移动式医用射线摄影系统 数量:台 技术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部队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年(截止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三)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五)投标人需近三年内(截止开标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与医疗设备相关的不良记录。且未在我院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中。招标人同时参考“天眼查”、“企查查”第三方平台查询投标人之间有无关联性。(六)投标货物必须是投标人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等证明材料为准。投标货物还需具有国家药品监督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七)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则须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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