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某部综合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服务地点为巴州地区。服务内容:需要绿化工名,维修工名,安保名,共计名,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人员要求:乙方保证履行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最低常驻人数,并达到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乙方必须为所有派遣人员购买保险,上岗前向甲方提供体检报告(传染病四项检查),人员详细职能划分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三)投标人营业执照的主营范围应具备本项目服务范围。 (四)投标人具有近年内管理部队营院、高校、政府、事业单位或地方企业的综合性物业管理业绩至少一项。 (五)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法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书面声明。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近三年(年月至今)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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