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至年度副食品采购单位选取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星星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至年度副食品采购单位选取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开户许可证。(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投标人须具有采购能力、加工能力、配送能力(须配备固定交通工具)、供货能力等(投标人自行承诺)。※(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九)本项目特定资质: / 。(设置特定资质条件,须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质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者奖项作为特定资质。)※(十)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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