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开区区属单位用车(纯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号丽景名都号楼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开区区属单位用车(纯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经开区区属单位用车(纯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纯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投标人。() 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纯电动汽车租赁服务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承诺投放的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符合用车单位所在地公安交通车辆牌照管理的相关要求。() 承诺投放的纯电动汽车的第三方责任险不低于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万元/人,不计免赔险。(提供承诺函)() 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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