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营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营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委托物业公司完成指定区域的环卫保洁、区域营院看管工作、垃圾清运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投标人投资背景须无“三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背景,无保密不良记录。(四)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等相关的工作人员。(五)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内两个以上的物业服务相关业绩,以物业服务的服务合同为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七)供应商需承诺遵守有关保密要求。(八)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军队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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