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某单位职业教育条件建设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职业教育条件建设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单位预算.万元,单位预算.万元,单位预算.万元,合计.万元。主要内容为购置计算机、显示屏、服务器等信息化设备,配送至乌鲁木齐个点位(具体参数见附件),单位一签订合同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设备安装调试,单位二、单位三签订合同后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设备安装调试,质保期不少于年。
合同履行期限: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招标主要物品为信息化设备,供应商应具备同类产品销售(生产)业绩,投标人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类)乙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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