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改扩建辐射防护净化工程深化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号江西大厦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改扩建辐射防护净化工程深化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核医学科放射性单元改扩建辐射防护净化工程,位于科技楼负二层,本层建筑面积.,本次改造面积.。设置层流锝药制药室、质控室、注射室、/检查室、/检查室、注射后休息室、留观室、放射性污水排放衰变池以及相关的辅助用房等,包含施工范围内的射线辐射防护、装饰装修、层流净化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放射性废液排放系统、放射性废气排放系统、环境辐射监测系统、电气动力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设备安装及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工程的深化设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设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核医学科同类工程设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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