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 : 关于攀枝花市商务局市级冻猪肉承储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的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新冠肺炎疫情、极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出现时,外地承储企业储备的冻猪肉(分割肉)无法运输至我市保障民生供应的情况发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攀枝花市商务局市级冻猪肉承储企业服务,项目预算万元。 一、项目采购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商务局市级冻猪肉承储企业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 攀枝花市商务局。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个包,采购攀枝花市商务局市级冻猪肉承储企业服务。 (四)拟推荐供应商: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四川锦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论证事项 、是否符合单一来源条件。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三、单一来源申请理由: 市级冻猪肉储备是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重要工作,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新冠肺炎疫情、极端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出现时,外地承储企业储备的冻猪肉(分割肉)无法运输至我市保障民生供应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市级冻猪肉储备实施方案》(攀发改价格[]号)要求,第一批次储备冻猪肉(分割肉)吨,需要选定一家有储备资质,信誉、经营、财务状况、管理条件良好并具备一定猪肉流通能力的企业作为承储单位。目前我市拥有合规承储吨冻猪肉(分割肉)条件、具有猪肉流通能力的合规企业有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综上,本项目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适用情形,故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攀钢集团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处采购本服务。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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