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便携彩超诊断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便携彩超诊断仪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便携彩超诊断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套 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天,进口设备天内 院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国产设备天,进口设备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电子缴款凭证》或完税凭证为准。. 提供近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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