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新冠肺炎突发情况物资储备采购(第三次) 项目概况 永丰县新冠肺炎突发情况物资储备采购(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洪政采- 项目名称:永丰县新冠肺炎突发情况物资储备采购(第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吉购 新冠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储备物质 批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中标公示后天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完毕。(因储备物资紧急,如不按时签订合同及交货,业主有权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中标次序顺延至下一家).质保期: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核心产品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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