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财经监督社会机构名录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号(凯迪克大厦)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院财经监督社会机构名录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分别遴选家会计师事务所、家律师事务所,家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学院财经监督社会机构名录”。
第一包[--()]:会计事务所。通过选取服务单位,为学院下列会计事项进行审核监督:①经费预决算;②资金账户管理;③经费供应保障;④经费使用管理;⑤资产使用管理;⑥财经纪律执行;⑦其他财经事项。
第二包[--()]:律师事务所。通过选取服务单位,为学院经济合同提供合法权益保护性审核,以及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①达到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合同审核;②学院领导指定的项目合同审核;③学院各部门提报的项目合同审核;④提供法律咨询意见;⑤代理各类涉法问题诉讼。
第三包[--()]:工程造价咨询公司。通过选取服务单位,为学院下列工程建设经费事项进行审核监督:①教学科研条件建设和营房设施建设预算及招标控制价编审;②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及过程跟踪审计等业务;③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的企业,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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