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单位喀什公寓区物业服务(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玉吉米力克社区组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某单位喀什公寓区物业服务(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承担小区内安防、环境卫生清理维护及消防、电梯、公用设施设备等维修维护(包括代收水电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物业服务企业,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及资质,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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