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地理位置:东至新城大街、西至临河街、北至福祉大路、南至天泽大路范围内;、建筑面积:单体建筑-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内部空间可调整,层高大于米;、房间要求:办公房间间以上。每层均设置会议室,面积平方米以上个,平方米以上的个。每层设置个独立卫生间;、装修要求:大堂墙面、地面采用石材,天棚吊顶,办公区地面铺砖、墙面大白,天棚吊顶,水、电、网络接入到户,满足办公需求;、基础设施:配备地下停车场、个停车位以上、部以上乘用电梯、室内配备空调系统、楼内需配置公共餐厅和厨房;、安全要求:室内具有合格的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齐全且完好。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年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场地用房租赁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的一次招标公告,截止至报名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仅有一家单位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参与了本项目。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的二次招标公告,截止至报名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仅有一家单位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参与了本项目,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吉林净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创业服务大厦号楼楼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质疑。申请或质疑中须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质疑,将不予接受。
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质疑,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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