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海洋大学零星物资协议供货平台供应商遴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号座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零星物资协议供货平台供应商遴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上海海洋大学提供多种零星物资(不含国家危险化学品管控产品、上海市政府电子集市采购管控产品等)的规范化、信息化采购管理,实现采购高效化、交易透明化,达到国家廉政风险防控要求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拟定中标供应商数量为家。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线上销售服务期开始时间:具体上线时间以中标单位零星物资协议供货平台成功对接次日开始,如中标单位年月日之前仍无法对接,则对应该中标单位的采购合同终止) 线上销售服务期终止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采购,一次招标、三年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次采购,一次招标、三年有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或者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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