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购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购买服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年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购买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购买服务,包括前端应用、后台管控、公众微信的应用开发及应用数据所需的云业务等服务。为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购买服务,最终目标是实现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逐步完善让市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事务,将服务大厅的一些办理事项向社区、向乡镇延伸,“最多跑一次”,最终实现“一次都不跑”。根据《温州市“瓯办”政务服务自助关于印发《温州市“瓯办”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数字化转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浙政发()号)要求和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为全面建设智慧服务大厅,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便民服务智能终端原系统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建设及服务,运行情况稳定,系统运维及后期相关服务满足使用方需求,考虑到该项目为便民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增加和服务延伸,原开发相对第三方接口方式性能更好,体验更佳,新部署的便民服务智能终端与原便民服务智能终端及系统一致性,大部分便民服务智能终端及系统共用而无需另行购,既节约成本还符合安全等保要求。综上,为了保障升级系统的稳定性且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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