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朱彬、单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三江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荣、朱彬、单杰 -*、-*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 、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元(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响应报价高于预算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项目内容:在原有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与流程改造,主要包括:区级监测任务日常监管、机构质量考核管理模块升级、机构监测业务实施动态跟踪、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一网通办事项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 项目时限:年月日前完成系统建设和项目验收。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日历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供应商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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