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友好校区餐饮广场二楼左侧的餐厅托管经营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开发区黄山街号一品九点阳光七号公寓楼九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学生餐饮管理服务中心友好校区餐饮广场二楼左侧的餐厅托管经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该楼体建筑结构为独体三层楼,该项目位于二楼左侧,经营面积为平方米,售餐窗口个、座位数个;就餐模式为混合式用餐。餐厅现处于闲置状态,餐厅内前后场布局合理,主要硬件设施齐全,采取天然气为主的能源方式,餐厅内通水、电、暖气,排风排烟设施、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成交方需对餐厅各类餐厨设备、餐厨用品、厨房用具、餐桌椅等由经营者自行承担、购买,并根据餐厅实际情况延用原有装修或自行进行设计装修,但装修方案需经校方审核后方可实施。餐厅原有可延用后厨餐饮设施设备按照折旧使用的原则,餐厅不享受高校伙食物价补贴,采用托管的经营管理方式。 新疆大学按照“师生为本、优质服务,精细管理、提高质量,确保安全,合理经营”的原则,将上述壹个项目标段的学生餐厅采取招标方式引进有实力的优秀餐饮企业托管服务师生,主要经营调剂餐厅,全部采取混合式就餐方式,并且要求饭菜销售价格应明显低于同类餐饮市场价格,为学校师生提供特色餐饮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和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二年。采用固定周期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一年一综合考核。如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且每年综合管理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学校管理规定)及满意度调查都达分以上,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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