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季报编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季报编制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季报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季报编制项目,且该报告用于发行债券及评级。报告内容应与以前已公开各年财务报告数据保持一致性。基于高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均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本项目年度财务报表在年月中旬完成,本次审计报告需在年月底完成并披露,若更换承接主体客观上难以在年月底前完成-年度三个年度审计报告,若继续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本工作,则无需再进场复审往年财务报表。为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减少投入,发挥资源最大利用化,保证与原项目服务配套要求,以及从数据的延续性、审计和评级的时效性、审计的谨慎性。根据德国资办《》号文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并参考《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是一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的第(一)项:“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专家组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购审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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