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四、项目名称: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五、预算金额:元六、项目内容: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采购七、申请理由: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年必须在温州市域铁路线公共媒体上全年投放。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由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并由雅仕维控股,具有温州轨道线广告经营业务独家经营权,拥有独特温州市电视台媒体资源,且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在年月日共同签订了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合作协议,年共制作了期节目在温州市域铁路线公共媒体上播出。根据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号会议纪要精神,会议纪要明确: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由市铁投集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要求,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按《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八、拟定供应商: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九、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号深蓝大厦室。十、论证人员专业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职称专业人员单位蔡钧工程师温州市直房开有限公司王国康工程师浙江嘉和装饰有限公司杨伟勇工程师温州诚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论证意见: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要求,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建议按《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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