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府河白鹤山采区砂石劳务加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沿河大道与明珠路交叉口西南角-黄龙湾大楼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府河白鹤山采区砂石劳务加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在府河白鹤山采区,开采量约万吨(实际开采量以招标人计量核准数量为准),开采后砂料、砂渣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计量、堆放。()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计划服务期限为河道采砂许可期限为准,如许可期限年内没有开采完,招标人对开采单位各项内容组织验收考核,在作业现场清理、河道修复完成合格及其他主要考核指标合格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申请下年度开采许可。对上年度合格的企业、合同主要内容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可续签下年度开采合同。 投标申请文件中应承诺:如中标,认真执行现行《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曾都区河道采砂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 ()质量要求:洗砂后建筑用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技术要求为合格,其他用砂或弃料可无强制性要求;招标人对产品进行抽检,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并有经济处罚措施:不合格者由中标人负责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其他说明:①招标人可随时对服务进行考核,多次考核不合格者,可终止本协议;②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砂量的风险,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量的多少;采砂施工费据实结算,招标人确定:若实际开采方量未达到招标方量,不得以此要求赔偿,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需承诺,否则投标无效。③施工过程中确保水质达标,随时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抽样;如因环保等原因需要停止施工,则可终止本协议;因环保原因导致施工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详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自有或可租赁的合法采砂机具(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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