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兵团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幼儿园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低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等于% 采购需求:蔬菜、肉、调料、副食品、食用油、水果及肉、蛋、奶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号文()财库[]号文()财库[]号()财库[]号文()财库[]号文()财库[]号文()年第号()财办库[]号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经销商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其他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近三年内在兵团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近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虛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