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城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石城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主要 服务内容及要求
装机容量(兆瓦)
控制单价(元/瓦)
石城县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在石城县城区及各乡镇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规模约兆瓦。本次招标装机规模约兆瓦,包括工商业厂房、党政机关学校屋顶及县城区商业小区屋顶,现对本次招标装机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运维进行招标。具体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中标后,中标人须与采购人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采购人为控股方,中标人占股比例为%,并承担相应比例出资。合作期限为年(暂定自项目运营开始计时),运营期间,合作双方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相应义务和运营风险,并按股份比例享受分红等。 注:若中标人为光伏组件生产企业,且愿意在中标后在石城县投资生产光伏组件并达到一定规模,则投资人股份比例可提高至%—%(具体占股比例以双方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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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日内签订合同,整个项目按照资源分类分成若干单项工程(工商业厂房、党政机关学校屋顶及县城区商业小区屋顶以单独业主为单位),各单项工程需在确定实施后日内完成设计和图审,完成设计和图审后在日内按要求完成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并网发电等。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商或太阳能光伏设备的生产制造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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