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四师医院母婴专护中心购买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四师医院母婴专护中心购买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按年运营收入额比例由采购人支付给服务商,按四个支付标准支付,其中年运营收入额万元(含万元)以内部分,按此部分收入额的%支付给服务商;年运营收入额在万元到万元(含万元)以内部分,按此部分收入额的%支付给服务商;年运营收入额万元到万元(含万元)部分,按此部分收入额的%给服务商;年运营收入额万元以上部分,按此部分收入额的%给服务商;管理运营期限为五年(注:运营管理起始日期以本项目接收的第一客户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数量:
单位:项
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进行付款,每月支付服务费的%,次年月日之前对上一年度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并核算;考核通过,经核算后按合同支付未付完服务费及预留%保证金,已付超的扣回。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合同起始日期以本项目接收的第一客户入住日期开始计算,终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文);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文);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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