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政信息科技园监控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民政信息科技园监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民政信息科技园监控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投标人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经上海市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中应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其他事项
()有意参与投标且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需携带所有上述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彩色打印件留存),至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报名资料必须为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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