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河游览船设计建造一体化项目(包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号栋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河游览船设计建造一体化项目(包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苏州河游览船设计建造一体化项目(包三) 、招标编号:-- 、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船舶技术要求》 序号 名 称 数量 苏州河 . 米双体电动游船 艘 、货物数量和内容:船舶艘,具体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装修、备件-挂机、调试、试航、检验及取证、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码头交付直至项目验收合格,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服务、操作培训等伴随服务工作费用。 、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控制价为万元人民币。 、建造工期:年月日指定上海市苏州河码头交船,优惠期天。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指定上海市苏州河码头交船,优惠期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近年的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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