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年度温州交管局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硬件设备与软件的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度温州交管局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硬件设备与软件的运维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年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执法记录仪台、采集工作站台、电子数据存储设备一套、执法记录仪电子数据管理系统一套和系统新功能需求开发等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项目于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用于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由温州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提供了年的平台系统与设备维保服务保障,年至年一直延用此套系统,为确保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系统硬件设备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数据安全性与数据保密性,系统维护单位应具有电子证据管理系统丰富的维护经验与相对稳定的维护队伍,具有提供温州各区县交警大队电子证据管理系统的接口数据给温州市交警支队大数据平台、温州市交警支队勤务系统数据的维护能力与经验、更换维保单位将不利于系统的正常运行,项日预算金额为:万元,故直接由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系统项目原承建单位温州博雅科技有限公司做为系统的维护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博雅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学院中路号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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