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委会上八家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号创新广场(二期)座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片区管委会上八家户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选取一家养老服务机构,完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建设及运营工作,建设及运营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协商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须具备养老相关服务人员不少于名,提供名单; ()投标人(年月日-至今)具有类似服务业绩不得少于两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协议或合同); ()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投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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