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办公用房位于鹿城区火车站站前东小区正大公寓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为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根据市市政管理中心人员定编数,该房产符合相关办公用房标准,于年月取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租赁的批复。办公用房已根据中心办公功能要求进行设计、改造、装修,符合中心各项办公需求,租金经市财政审批已安排到位。如更换办公场所,无法保证办公功能服务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及原有投资损失。 综上,论证小组认为,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是合适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