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电子化服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电子化服务项目
其他服务
、立案司法辅助服务、送达排期信息录入、卷宗扫描、上传、挂接辅助服务、卷宗装订、归档辅助服务(具体内容及规格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
数量合计: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号);()《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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