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2022-04-01 10:39

茂县污水处理厂临时处理延续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需求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茂县污水处理厂临时处理延续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茂县污水处理厂临时处理延续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預算金额:¥395.7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茂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二期建设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前,尚不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前期已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采用一体化设备对污水进行持续处理服务,由供应商自筹资金购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运维,采购人整体购买污水处理服务,本项目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供应商,服务周期内使用权归采购人,服务期结束后,由供应商拆除设备并撤出本项目实施场地。因建设项目尚未完工,实施的污水处理服务已到期,为确保建设期内污水处理的持续进行,减少污水处理中断造成的污染排放风险,确保污水持续达标排放、安全排放,同时为节省政府投资资金,减少污水持续处理过程中更换设施设备的费用支出等,提高设备的使用率,拟计划在前期已实施的污水处理服务基础上,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污水处理延长为期8个月的污水处理服务。

经论证,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拟定供应商名称:四川省宏图广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龙井路6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01日至2022年0408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2年0401日至2022年0408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阿坝州茂县凤仪镇晋茂大道68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7-7422211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号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131402727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附件)

   2022年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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