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随州市曾都区中医医院食堂(院本部和老院精神卫生中心医患送餐等就餐)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文化公园北路公园二号东区栋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中医医院食堂(院本部和老院精神卫生中心医患送餐等就餐)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医院食堂(院本部和老院精神卫生中心医患送餐等就餐)外包服务, 随州市曾都区中医医院食堂外包经营管理费元竞拍。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年限+模式,合同期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供应商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③须提供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若有按最近年份提供)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④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个月内(至少提供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个月内(至少提供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供应商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信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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