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分析测试院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号盈科广场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分析测试院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号盈科广场座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北京南路高新街号盈科广场座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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