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卢湾中学项目化学习评价与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号号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卢湾中学项目化学习评价与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上海市卢湾中学项目化学习评价与诊断系统采购项目,目的是通过信息技术的介入,制定更为合理的项目化学习评价方法。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工具方便有效的采集学生项目化学习中的数据,做到项目化学习的过程、结果数据的分析诊断的可视化,即能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为教师制订更科学的项目目标提供指引。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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