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政法学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保证校方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消防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校区平安稳定,根据校区实际需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针对学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供水设施、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消防专用电话、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以及对校区内所有建筑物室内消防水、电及室外等设施器材的检查维修服务(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强电、弱电故障,喷淋、消火栓管网漏水抢修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壹年,在本周期内,在成交单位未确定前,服务由原服务商提供维保服务,如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是原服务商的,从年月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维保费用须由最终成交单位因支付给原服务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壹年,在本周期内,在成交单位未确定前,服务由原服务商提供维保服务,如本项目最终成交单位不是原服务商的,从年月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维保费用须由最终成交单位因支付给原服务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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