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技术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报价产品的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报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报价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报价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报价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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