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办《市场监管》专刊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开办《市场监管》专刊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项目是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后简称:市市场监管委)在新的年度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延续原有在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天津日报》开办《市场监管》专刊工作的项目。 .专刊的要求: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专刊的采编、设计、出版、印刷、发行工作,以上工作统称为发行。 .专刊形式:拟隔周周三在《天津日报》上开设《市场监管》专版,篇幅为一个整版。 .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成稿后,应于隔周周三专刊发行前,将专刊(包括电子稿、彩色印刷样稿及其他市市场监管委要求的形式)交由市市场监管委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交付印刷,电子稿、彩色印刷样稿等将作为市市场监管委验收专刊质量、支付费用的标准和前提。 .内容要求: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保证每期专刊的文字为-字,并配有图片;专刊内容应力求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并同市市场监管委各个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将派驻专职人员,参与专刊的采编(采访、摄影、排版、校对、资料整理等)、出版、印刷、发行工作,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做好刊物内容采编出版,共同办好刊物。按时交付每期专刊,同时保证专刊质量。 .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专刊发行所必须的手续、许可;并应当保证所制作的刊物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如因天津日报社原因造成的侵权,由天津市海河传媒《天津日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天津日报》是中共天津市委机关报,创刊于年月日,是天津报业市场上唯一一份以中高端读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权威政经大报,在天津市民心中极具公信力和权威性。《天津日报》发行量超过万份,有效传阅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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