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常山县生态园区固体废物(疑似危废)处置服务二期(二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常山县生态园区固体废物(疑似危废)处置服务二期(二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吨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预估吨左右,最终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常山县化工园区受污染土壤造成地下水污染,常山县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问题是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重点整改问题,受污染土壤作为固体废物(疑似危废)处置,根据浙政办发〔〕号和浙环发〔〕号文件,按照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浙江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常山县唯一一家具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供应商为浙江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兴辉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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