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乐清市认罪认罚一件事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乐清市认罪认罚一件事建设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乐清市认罪认罚一件事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了落实中央要求,形成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体制机制,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与乐清市司法局多跨协同打造“认罪认罚一件事”应用场景,通过认罪认罚“线上预约、指派、阅卷、具结、归档”,实现认罪认罚办案流程线上全留痕。项目涉及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政法一体化平台、法援平台等系统改造,通过重塑认罪认罚业务流程,打通系统壁垒,实现信息交互,使认罪认罚业务开展更加规范高效。项目列入《年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本次建设的“认罪认罚一件事”应用场景主要涉及对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以及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的深度改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是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的开发者,也是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功能模块改造的合作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承接本项目在原有的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可节省调研的时间,减少项目风险,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进行谈判,由其负责本项目的建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幢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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