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分局(本部) 项目名称:留置专区队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留置专区队伍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分局留置专区特保服务项目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上海市公安机关、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公安机关留置专区看护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沪公通字[]号),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上海公安机关留置专区相关运行保障标准的通知》(沪公通字[]号)精神,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公安机关留置专区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公通字[]号)文件精神,留置专区特殊保安配备通过市区两级保安服务机构招录,培训考核、监督管理和指挥调度。鉴于该特殊保安看管服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区域性特点,被留置人员身份情况特殊,被留置期间既要严格确保人身安全,又要严防泄密情况发生,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长宁区公司在前期工作中,已经建立一支人员机构稳定,服务能力出色,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看护队伍,在管理手段和队伍执行力上有较好的优势。 综上所述,拟对年度长宁区留置专区特保服务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长宁区公司作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长宁区公司 地址:上海市双流路号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机构管理员 联系地址:威宁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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