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三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森林防火设备购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项目(森林防火设备购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为迅速加强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的森林扑火能力,提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现代化水平,努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面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第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拟划采购高压细水雾灭火机、手持式电动灭火机、负压脉冲喷雾水枪、储气式泡沫灭火枪、空气填充泵、对讲机、割灌机、及个人防护用品等物品等一批森林防火设备、装备共计台(套、双、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将所有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完成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企业开户银行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响应截止日期之前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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