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皮恰克松地监狱一批食堂炊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皮恰克松地监狱一批食堂炊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一批食堂炊具;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原件扫描件;②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银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④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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