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空调节能改造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空调节能改造系统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号楼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年开始招标及实施,今年为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第五年(整个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期为十年),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整个项目实施的统一性、延续性、节约性,现拟由年至今的服务实施单位“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本次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备注:[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号楼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年开始招标及实施,今年为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第五年(整个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期为十年),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整个项目实施的统一性、延续性、节约性,现拟由年至今的服务实施单位“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本次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浦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新区川大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潘先锋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沈思骏
联系地址:曹杨路弄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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