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项目名称: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绍兴好人”宣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绍兴好人”宣推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绍兴好人”宣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行动纲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绍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将通过“越牛新闻”客户端对“绍兴好人”项目内容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此项活动积极发挥各类身边好人的榜样作用,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带动更多身边人向上向善。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是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传媒集团)着力打造的新型融媒体企业,拥有绍兴市委市政府唯一官方新媒体平台--“越牛新闻”客户端,是“越牛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绍兴网”的运营经营主体。“越牛新闻”客户端拥有装机用户余万,已成为绍兴市域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新媒体龙头平台。此外,该公司具有较强的新闻采编、短视频、抖音拍摄制作团队,经验丰富、专业性强。通过越牛直播、专题专栏、多平台立体推送,有利于“绍兴好人”品牌打造,扩大绍兴好人事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实现好人宣传效应的最大化。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 号)“四、 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建议向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越牛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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