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三师四十九团各小区围墙翻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第三师四十九团各小区围墙翻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对东莞区东面整面米、区西面整面米、幸福小区西面(客运站大门-振兴路路口)整面米,处全部拆除后重新做基础安装原有铁栅栏,加上其余零星维修共计米围墙翻修。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如供应商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则需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扫描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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